返回

市场监管总局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首次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上升为法定义务

来源:新华网 | 2024-04-10 17:26:06

4月9日,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介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有关情况,并答记者问。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介绍,《条例》走新时代群众路线,首次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上升为法定义务,创新了消费领域信用体系,让14亿消费者成为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。

编辑:周梦蝶

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

责任编辑:青云
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9号

电话:86-010-68292667

琼ICP备2023002625号